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明年1月召开
来源:
《吴江日报》2016年11月25日01版
发布时间:2016-11-25 10:02
11月24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金明,副主任濮建庭、周学林、陈正严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沈国芳,区委常委、副区长吴琦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炳高作关于调整2016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周群作关于对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张炳高作关于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高建民作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朱创新作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意见报告的说明,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庄永先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设置变动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沈国芳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人事任免提名报告、沈金明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人事任免提名报告,以及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提名报告。会上,拟任职同志作拟任职发言。
经过分组审议和情况汇报,会议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2016年度吴江区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召开苏州市吴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等有关决议和决定,决定苏州市吴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1月在吴江召开。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沈金明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沈金明在会上强调,下一步,要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要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经济建设、保障民生事业的作用,细化基金预算;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队伍体系建设,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管,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准备,确保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成功召开。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炳高作关于调整2016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周群作关于对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张炳高作关于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高建民作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朱创新作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意见报告的说明,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庄永先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设置变动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沈国芳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人事任免提名报告、沈金明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人事任免提名报告,以及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提名报告。会上,拟任职同志作拟任职发言。
经过分组审议和情况汇报,会议以电子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2016年度吴江区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召开苏州市吴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等有关决议和决定,决定苏州市吴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1月在吴江召开。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沈金明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沈金明在会上强调,下一步,要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要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经济建设、保障民生事业的作用,细化基金预算;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队伍体系建设,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管,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准备,确保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成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