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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秘书长的职责及产生办法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16-01-14 09:55
  秘书长是党代表大会期间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其职责是:
   (1)主持召开第一次主席团全体会议;
   (2)协助大会主席团处理主席团的日常事务;
  (3)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大会期间的事务性工作;
  (4)领导大会秘书处,签发会议的各种文件。
  大会秘书长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在代表中提名,经代表酝酿讨论后,在大会预备会议上表决通过。大会秘书长一般由负责筹备党代表大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
  代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副秘书长一至三名。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是分工具体负责大会秘书处一个或几个组的工作;二是及时组织收集代表讨论酝酿《报告》、两委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大会决议等的意见;三是协助秘书长做好有关工作,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处理有关事宜。大会副秘书长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提名,经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大会副秘书长一般应是代表大会代表,因工作需要,不是代表的正式党员也可以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