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探索基层治理法治化
来源:
《新华日报》2015年11月20日17版
发布时间:2015-11-20 16:14
“不管什么事情,只有依法依规办,才能得到老百姓支持!”提起10多天前开工的1.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项目,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东联村党委书记沈雪平感慨地说,为了这个项目,村里一下子拿出2500万元资金。这么大的资金,老百姓都很关心,也不放心,而项目最终能够顺利实施,多亏了村里的决策机制。
东联村是吴江远近闻名的经济强村,引进了一大批电梯配件企业,去年村集体收入达到1300多万元。虽然是个村,资金使用上却常有大手笔。为此,村里探索建立起财务管理制度,每用一分钱都要财务管理小组审计签字,作为村书记,在这过程中一点“不沾手”,全程透明化运行。现在,大到几千万的资金,小到几十块的费用,都要经过严格审计,确保每分钱都花到实处,老百姓十分满意。
发生在东联村的这一幕,是吴江全面实施“三规范”,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探索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缩影。
所谓“三规范”,是指规范行政村、社区的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这是吴江探索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一个创举。吴江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铭介绍,苏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要以建设法治型党组织为引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今年以来,吴江根据上级有关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以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为引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早在2008年,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级组织如何界定各自职能,发挥作用?村级工作如何做?村干部该怎样当等现实问题,吴江就出台了《吴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工作行为实施办法(试行)》。这项被基层干部群众称为村级“三规范”的制度,经过多年实践,有力推动了依法治村、按章办事、以纪管人。
今年5月,在村级“三规范”的基础上,吴江又制定出台社区“三规范”实施办法,推出了《苏州市吴江区规范行政村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和《苏州市吴江区规范社区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村级工作“三规范”,探索社区工作“三规范”。
记者在下发到各个村和社区的“三规范”服务手册上看到,两个《“三规范”实施办法》都分为总则、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和附则等6章。同时,还分别确定了村、社区常用的8项工作规范流程图,如申请宅基地审批、村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审批、民生保险理赔办理、申请《残疾人证》审批、申请再生育审批等。这些都是社区经常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今给出规范化操作办法,因此深受社区的欢迎。
“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这就离不开加快法治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吴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沈震松认为,这两个“三规范”文件的出台,并不是限定基层党组织的作为,而是为基层党组织运行建章立制,既有效遏制了基层干部的自由裁量权,也为他们筑起了一道“防火墙”。
在震泽镇龙降桥村,“三规范”演化为“党群议事会”的具体实践。“现在,村里的大事小事不是村书记说了算,一定要上会议一议,供大家讨论,这样可以很大程度避免走弯路,确保了村里的发展对老百姓有利。”村党委书记沈卫东介绍,议事会一年召开四次,议事会有32名成员,老党员、群众、企业代表共同参加。每次会议上,村两委提出设想,议事会集思广益,再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实施过程中还要接受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把关。
记者注意到,“三规范”实施以来,不仅强化提升了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还为基层党组织“减负”给予了制度支撑,让基层群众共享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
作为一个拆迁安置小区,叶泽湖花苑社区的居民大多来自农村,一时难以适应身份转变,更搞不清社区的职责,不管大事小事都要找到社区来。为了破题基层社区管理难,社区党委书记吴建国细细把居民需求捋捋清楚,从政府公共职能服务、市场化服务和居民自助服务三方面给出了解决方案。叶泽湖花苑社区出台了一份《“十分惠民”服务项目清单》,理出社区窗口日常承接办理行政和管理事项条目;同时,把物业、保洁、保安、绿化维护等管理事务交由市场去运营;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帮助居民融入新环境。“如今,各项服务有章可循,老百姓感到了公平感,对城市的归属感更强了。这正是社区工作规范化带来的好处。”吴建国说。
东联村是吴江远近闻名的经济强村,引进了一大批电梯配件企业,去年村集体收入达到1300多万元。虽然是个村,资金使用上却常有大手笔。为此,村里探索建立起财务管理制度,每用一分钱都要财务管理小组审计签字,作为村书记,在这过程中一点“不沾手”,全程透明化运行。现在,大到几千万的资金,小到几十块的费用,都要经过严格审计,确保每分钱都花到实处,老百姓十分满意。
发生在东联村的这一幕,是吴江全面实施“三规范”,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探索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缩影。
所谓“三规范”,是指规范行政村、社区的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这是吴江探索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一个创举。吴江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铭介绍,苏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要以建设法治型党组织为引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今年以来,吴江根据上级有关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以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为引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早在2008年,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级组织如何界定各自职能,发挥作用?村级工作如何做?村干部该怎样当等现实问题,吴江就出台了《吴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工作行为实施办法(试行)》。这项被基层干部群众称为村级“三规范”的制度,经过多年实践,有力推动了依法治村、按章办事、以纪管人。
今年5月,在村级“三规范”的基础上,吴江又制定出台社区“三规范”实施办法,推出了《苏州市吴江区规范行政村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和《苏州市吴江区规范社区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村级工作“三规范”,探索社区工作“三规范”。
记者在下发到各个村和社区的“三规范”服务手册上看到,两个《“三规范”实施办法》都分为总则、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和附则等6章。同时,还分别确定了村、社区常用的8项工作规范流程图,如申请宅基地审批、村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审批、民生保险理赔办理、申请《残疾人证》审批、申请再生育审批等。这些都是社区经常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今给出规范化操作办法,因此深受社区的欢迎。
“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这就离不开加快法治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吴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沈震松认为,这两个“三规范”文件的出台,并不是限定基层党组织的作为,而是为基层党组织运行建章立制,既有效遏制了基层干部的自由裁量权,也为他们筑起了一道“防火墙”。
在震泽镇龙降桥村,“三规范”演化为“党群议事会”的具体实践。“现在,村里的大事小事不是村书记说了算,一定要上会议一议,供大家讨论,这样可以很大程度避免走弯路,确保了村里的发展对老百姓有利。”村党委书记沈卫东介绍,议事会一年召开四次,议事会有32名成员,老党员、群众、企业代表共同参加。每次会议上,村两委提出设想,议事会集思广益,再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实施过程中还要接受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把关。
记者注意到,“三规范”实施以来,不仅强化提升了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还为基层党组织“减负”给予了制度支撑,让基层群众共享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
作为一个拆迁安置小区,叶泽湖花苑社区的居民大多来自农村,一时难以适应身份转变,更搞不清社区的职责,不管大事小事都要找到社区来。为了破题基层社区管理难,社区党委书记吴建国细细把居民需求捋捋清楚,从政府公共职能服务、市场化服务和居民自助服务三方面给出了解决方案。叶泽湖花苑社区出台了一份《“十分惠民”服务项目清单》,理出社区窗口日常承接办理行政和管理事项条目;同时,把物业、保洁、保安、绿化维护等管理事务交由市场去运营;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帮助居民融入新环境。“如今,各项服务有章可循,老百姓感到了公平感,对城市的归属感更强了。这正是社区工作规范化带来的好处。”吴建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