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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吴江样板”
来源: 《吴江日报》2015年5月20日01版       发布时间:2015-05-20 08:53
  昨天,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苏州市吴江区规范行政村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和《苏州市吴江区规范社区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党建引领和保障基层治理法治化。
  早在2008年,我区就出台了《吴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工作行为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09年在所有行政村全面推行,基层干部群众普遍称之为村级“三规范”。经过几年的实践,有力推动了依法治村、按章办事、以纪管人。完善农村“三规范”、试行社区“三规范”,是我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以及苏州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办、区民政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修订村级“三规范”和试行社区“三规范”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几上几下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群众意见,最终形成文件。
  出台这两个“三规范”文件,全面规范行政村、社区的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目的在于推动基层组织依法依规治理,提升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促使村(社区)干部规规矩矩行事,也让老百姓能够明明白白办事,真正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打造农村、社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吴江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