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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先行 为率先之举添动力——苏城各地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
来源: 《苏州日报》2015年5月19日01版       发布时间:2015-05-19 09:44
  市委出台《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意见》以来,各地立足自身实际,抓紧制定细化方案,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先行,分类指导、协同推进,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为我市的率先探索添动力。
  目前,昆山正加快制定关于推进基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计划方案,该市将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集中轮训,探索建立基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指标体系,并在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等各领域,按照组织选育、典型引路、面上推开的办法,在各个领域打造一批基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作为推进基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基础,该市将健全完善各项保障,大力实施“法治建设强基工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机制。同时,探索建立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制度,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完成基层治理法治化各项任务。
  吴江区在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中,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依法依规治理,提升基层党组织的依法办事能力。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和实际,对2009年以来在所有行政村推行的村级“三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试行社区“三规范”,全面规范行政村、社区的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具体路径和实践载体,推动基层组织依规运行、办事流程公开透明、基层干部依法履职。从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行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以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公示制等做法,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推进基层党建制度化、规范化。今年,该区还将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治理法治化全员轮训,并利用“四新”讲座、基层党校等资源推行菜单式选学,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思维。
  相城区已制定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各板块、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分层分类提出了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具体要求。将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内容,与年终考核挂钩。同时,明确了40个不同类型党组织作为试点单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全区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三年工作计划,通过分领域试点、全面实施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推进。此外,注重培训先行,举办了全区科级干部培训班、相城大讲堂,还将举办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层治理法治化专题培训,把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传导给各级党员干部,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依法治区、依规治党,营造浓厚的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氛围。
  姑苏区立足于法治型党组织建设要求,以“法治化、标准化、民主化”为切入点,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依法治理能力建设。着眼于完善基层组织治理网络,结合城区党政社资源和社会结构特点,姑苏区分类构建“核心社区、核心商圈、产业园区、规模楼宇、旅游景区、社会组织”6大治理模块,形成姑苏党建“城规图”。与此同时,建立清单,打造党组织服务标准化体系。以提高基层党组织依法服务水平为重点,梳理形成区域党建服务体系的“四清单、两流程图”,使任务更具体、流程更规范、责任更明确,确保服务全程有方可寻、有规可依。姑苏区还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群众自治民主化保障。推广“圆桌会议”、“1+X”、“开放空间”议事协商等创新形式,吸纳辖区单位、街区商铺、居民和共建单位参与,不断健全形式多样、科学有效的民主协商机制。推行党员服务积分管理、机关服务“大党委”反馈、基层履职机关评价等做法,使基层民主评议机制更加充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