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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新城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15-04-07 19:54
  2015年,太湖新城结合实际、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规范活动次数,严格组织生活。组织人事劳动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规定,每3个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每3个月开展1次党课学习;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在党员活动中实行“活动预告制”,要求基层党组织提前2天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告知全体党员。
  规范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各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活动,每次活动确立一个主题,与“党建连连看—双看赏美”走访学习活动穿插进行。党委(党总支)建制的村(社区)开展党员活动,由村(社区)党委(党总支)牵头统一安排,并与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党员业余文化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党员教育(党史教育、宗旨教育、党章原著学习)活动融合进行。
  规范活动对象,加强党员管理。各基层党组织按时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员活动,同时加强对辖区内流动党员的管理,尽可能多地将流动党员纳入各支部进行活动。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活动的党员,采取送学上门、慰问关怀等方式开展活动。对“游离态”党员,通过开展周末党建课堂、在线学习等,保障他们参加教育活动的时间。
  规范活动要求,抓好制度落实。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党员活动“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党员活动台帐随时检查制度。禁止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活动中单独发放任何形式的钱物,将重点放在谋划党员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上。太湖新城监察室、组织人事劳动局和农村工作局等部门联合进行督查,确保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