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有章可循
来源:
吴江日报2007年12月30日《基石》专版
发布时间:2007-12-30 11:07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规范》日前出台。《规范》分5章21条,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性质和职责、组织设置、工作机制、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之间的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
《规范》指出,非公企业党组织是党在非公企业的战斗堡垒,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要围绕“五个好”的要求,重点在宣传党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加强党员管理、领导群团工作、关心职工权益、协调各方关系等方面做好工作。《规范》明确,凡具备条件的非公企业都要及时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建立联合党组织,超过10名不足50名的成立党支部,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成立党总支,超过100名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成立党委。企业党组织实行镇(区)属地管理,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规范》要求,要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员教育管理、“三会一课”、党内选举、发展党员公示和票决、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党员联系职工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要重点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等活动,实现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规范》指出,非公企业党组织是党在非公企业的战斗堡垒,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要围绕“五个好”的要求,重点在宣传党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加强党员管理、领导群团工作、关心职工权益、协调各方关系等方面做好工作。《规范》明确,凡具备条件的非公企业都要及时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建立联合党组织,超过10名不足50名的成立党支部,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成立党总支,超过100名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成立党委。企业党组织实行镇(区)属地管理,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规范》要求,要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员教育管理、“三会一课”、党内选举、发展党员公示和票决、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党员联系职工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要重点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等活动,实现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