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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再获100万元科研经费
来源: 《吴江日报》2014年6月3日05版       发布时间:2014-06-03 09:53
  近日,我区人才办、科技局、财政局和人社局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部分“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资助拨款验收工作,共有11家符合条件的科技领军人才企业通过了验收,并有3家企业因成长性好,另外获得区委、区政府奖励的1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本次提出拨款申请的12家企业分别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湖高新区和吴江太湖新城。验收组对企业目前的发展情况、人才到岗情况等进行了解,财务人员查看了各镇(区)提前拨付的人才资金的使用台账。对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企业),考察结束后,按照资产投入、项目进展、项目验收情况,区财政将及时按规定拨付区资助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验收组对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
  验收组一行同时也对符合“科技领军人才企业成长扶持政策”的3家企业进行了验收。根据今年2月新出台的《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已经立项支持的并经过验收符合成长型科技领军企业条件的企业,择优再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支持其开展新的研发项目。这3家企业分别是苏州绿控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苏州慧视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政策,我区科技领军人才企业,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择优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此外,首期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并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30%以上的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均可申报成长型科技领军企业。我区每年开展一次科技领军人才企业的项目资助验收,为这些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为科技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