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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湖高新区:列出“规定动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来源: 《吴江日报》2014年5月28日04版       发布时间:2014-05-28 11:19
  5月5日下午,汾湖高新区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列出各项“规定动作”,确保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有力、有序、有效。区委常委、汾湖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管委会副主任吴吉祥、吕伟峰等出席会议。
  会议向全区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放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各项“规定动作”的通知》,规定实践活动必读书目,“菜单式任务书”和实践活动周报表。通知规定,党员必须要熟练掌握《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等文章,并针对机关党组织和村(社区)列出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党员干部进万家等16项“菜单式任务书”。
  吴新明在会上指出,汾湖高新区教育实践活动自3月份开展以来,各机关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动员会、民主评议、座谈会、学习交流等“规定动作”开展得比较到位,下达“菜单式任务书”、设置教育实践活动“意见箱”等创新动作也受到了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肯定,成效比较明显。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党员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把整改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努力做到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