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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湖教育实践活动 列出“规定动作”
来源: 《吴江日报》2014年5月6日01版       发布时间:2014-05-06 11:36
  “加强对必读书目的学习,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能熟练掌握必读书目的基本内容。实施时间5月25日前。”5日下午,汾湖高新区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列出各项“规定动作”。区委常委、汾湖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新明出席会议。
  当天下午,汾湖高新区向全区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放《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各项“规定动作”的通知》,规定教育实践活动必读书目和“菜单式任务书”。通知规定,党员必须要熟练掌握《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等文章,并针对机关党组织和村(社区)列出16项“菜单式任务书”。
  吴新明在会议上要求,该区党员干部切实抓好基层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规定动作”,同时引导基层单位积极创新“自选动作”,为下一环节的教育实践活动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