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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政府职能 严守三条红线
来源: 《吴江日报》2014年3月25日01版       发布时间:2014-03-25 11:08
  “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一把手’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和纠正机构编制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昨天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沈国芳在全区机构编制工作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上作重要讲话,他要求机构编制工作务必践行群众路线,严守三条红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铭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沈金明对2014年全区机构编制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2年以来,区编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不断致力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服务、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被评为江苏省机构编制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苏州市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
  会议明确了2014年全区机构编制工作要点: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并适时推动改革,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深化“区镇合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登记和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深入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课题研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会上,沈国芳对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牢牢把握职能转变这个核心,切实抓好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这就需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一的目标;优化政府部门职能,提高服务效能,确保政府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供优质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
  二是始终坚持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这一定位,统筹推进行政体制各项改革。这就需要着眼发展,推进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取得实效,努力把盛泽镇打造成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典范;着眼未来,继续完善“区镇合一”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资源的共享度、管理的融合度,进而推动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让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守住“两个不突破”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这三条红线,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这就需要各级政府机构设置限额不得突破,行政事业编制总额不得突破,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以及“两个严禁”,即严禁超编进人,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同时,编制资源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领域倾斜。
  沈国芳强调,机构编制的审批权、管理权必须高度集中,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受理、一家承办、一家行文,各单位不得以条线要求为由,要求增加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确有必要的,须事先书面征求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未按程序申报的一律无效,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