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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之事无小事——从朱金观的8小时看司法行政工作如何践行群众路线
来源: 《吴江日报》2014年3月24日07版       发布时间:2014-03-24 10:57
  调解秘诀:耐心智慧巧谈话 换位思考促和谐
  工作地点:太湖新城(松陵镇)司法所
  调解时间:3月20日下午
  调解对象:纠纷三方当事人
  “你与东家之间的合同是双包合同吗?总造价多少?”
  “你承包上家工程有合同吗?双包还是单包?价格多少?”
  “你承揽的工程部分有合同吗?双包还是单包?价格多少?”
  对调解三人的连续若干个发问,太湖新城(松陵镇)司法所所长朱金观开始了这场关于工程承包中出现工伤的调解案例,一旁的记录员则在电脑上劈里啪啦不停地录入调解笔录。
  经过一连串的问与答,朱金观首先让当事人讲述了事情的整个经过。原来,这场纠纷涉及王某、俞某、陆某三方。陆某承包了一个建筑工程后,将其中的钢梁结构包工包料双包给俞某,俞某又单包包工给了王某。王某承揽工程后,在一次亲自操作的施工过程中,现场出现倒塌,导致自己摔伤,医院诊断为“坠落伤致左手腕,腰骶部疼痛,活动受限”,后经鉴定为9级伤残。王某、俞某、陆某三方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了纠纷,一起到司法所来寻求调解。
  “有无从事建筑方面工作的生产资质?”“你们之间有无纸质合同?签订过安全方面的合同吗?”“是按件数结算还是整个工程结算?”了解到事件的全貌后,朱金观抛出三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直击这场纠纷的关键之处。
  “没有资质。”“没有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在工程过程中部分结算或整体结算。”得到答案后,朱金观让一旁的记录员记下这几个关键点。随即,一份新鲜出炉的调解笔录一式三份打印出来。朱金观让三位当事人确认事实记录是否准确,如果准确就签字盖章。
  听到要签字盖章,当事人顿时犹豫起来。“你们讲的都是事实吗?如果是事实没错,那就请签字确认。”在朱金观的一再反问确定下,当事人终于签字盖章。
  随后,朱金观为当事人厘清他们各自的法律责任:“你们三方都是凭着信用在合作,并无签订相关安全合同,三人也均无安全生产的资质,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王某的医药费和伤残费用,另两人将承担连带责任;由于王某的性质属于承揽工程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打工者,所以王某还要承担主要责任。
  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事实和责任都已基本明晰,朱金观现场给三人算起了赔偿金额。这是整个调解的关键点和矛盾点。按照法律规定,伤者可获赔偿金共计15万元,医药费另计。目前,俞某已经垫付了王某所有的医药费7万元多元。然而,在此案中,王某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工程承揽者,所获赔偿金额肯定与普通打工者不同。
  法与理,是明晰的,但当事人并不一定能完全接受。当事人陷入了沉默。朱金观反复摆着事实,分清责任,讲明法律,也没能让他们开口表态。于是,朱金观提出单独谈话。
  先与王某谈。王某还是不肯表态,一直说要听听另外两人怎么说。朱金观于是一遍又一遍地给他分析各自责任以及应得的赔偿金。“你必须认清由于自己是承揽工程的性质,所以要承担这事的主要责任,这在赔偿上就不可能拿到原本计算的全额赔偿金。”
  王某仍旧在闷着思忖,朱金观遂与陆某和俞某谈话,摆事实,讲法理,请他们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进行思考。俞某听后,提出愿意再补偿王某3万元。朱金观转达给王某,可这与王某自己预期的十几万元还是有很大落差。朱金观只好说完了法理,又说情理,告诉王某,最多自己还能帮他往上争取一点,到5万元。
  终于,三方又坐到了一起,继续商谈。在朱金观的调解下,三方当事人都明白各自的法律责任,但显然仍不愿就这样签下赔偿协议,表示还是要回去和家人商量一下。费力调解了2个多小时后,送走三方当事人,朱金观告诉记者,虽然这次的调解没有现场成功,但是已经八九不离十了。他们只要协商好,再到司法所签署一份调解协议就可以了。只要法律责任明确,纠纷就好解决了。
  记者点评
  朱金观,是吴江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典型代表。吴江的司法行政工作者们其实每天都会遇到这样繁琐的纠纷。这些纠纷,放在社会大环境里,可能只是点滴的小事,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朱金观说:“我们做调解工作的,就得把群众遇上的这些难事当成大事,认真对待,绝不马虎。”在他看来,群众的事无小事,认真做好每一件关乎群众的事情,就是践行群众路线。司法调解工作琐碎、忙碌,却关乎着大局,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社矫秘诀:面对面真情帮教 及时排查丝毫隐患
  3月21日上午,按照每月走访辖区内所有社矫人员的规定,朱金观和司法所副所长朱敏、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陆小华一起,对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走访,还前往三村社区了解该社区内4名社矫人员的相关情况。
  走访地点:八坼社区
  走访时间:9:30—10:10
  走访对象:辖区内年纪最大的社矫人员
  执法警车来到八坼社区友谊村,并没有直接开到社矫对象家门口,而是选择停在了附近,为的是不给当事人带来警车上门遭邻侧目的困扰。这是辖区内年龄最大的一个社矫对象,今年已经70多岁,属于保外就医。
  在家等候的老人精神状态很是不错,招呼三位工作人员进屋坐下。“身体现在怎么样?家里人相处还和睦吗?医药费贵不贵?”老人一一回答,身体恢复得还行,家里人也都蛮包容自己的。说着,老人的老伴也一起聊起来,说着老人的日常生活情况和身体恢复情况。了解到老人情况稳定,邻里关系都处得不错,朱金观一行便起身告辞。出得门来,看到门前小菜园,青菜绿油油,旁边长凳上还晒着咸菜,生活气息浓郁,朱金观一行很替老人高兴。老人说:“现在对生活适应得不错,自己也会继续遵守规定,定时汇报情况。”
  走访地点:三村社区
  走访时间:10:30—11:15
  走访内容:向社区了解社矫人员近况
  除了去到社矫对象家中,司法所的走访也会选择到社区,向村(社区)书记、主任等了解情况,当天第二个走访点就来到了三村社区,负责社矫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潘鹤鸣向朱金观等汇报了社区内的4名社矫人员的近况。
  朱金观就社矫人员在社区参加社矫劳动方面,向潘鹤鸣提出了一些建议。“劳动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仅仅是扫地不能更多调动社矫人员的积极性。当社区组织志愿活动的时候,可以让社矫人员参与其中,发放传单,帮助困难户打扫卫生,或是在社区开展活动时,让社矫人员帮助拍照,尽可能发挥他们的特长,服务社会。”
  潘鹤鸣听后,觉得大受启发。他说,之前组织劳动时,忽略了发挥社矫人员的特长。以后对他们的劳动形式会适当改变,让他们有更多地参与感,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区,回归社会。
  走访地点:二村社区
  走访时间:11:20—11:55
  走访对象:一名正在社矫的新吴江人
  第三名走访的社矫人员是一名新吴江人,再过几个月社区服刑即将结束。朱金观一行到他家的小区楼下时,他还在自家开的杂货店里忙着。“你慢点过来,我们在楼下等你,不着急,你也别着急。”朱金观说,这名社矫对象患有癫痫,一着急就容易发病。
  不一会儿,那名社矫对象来了,把一行人请到家中,正要忙着倒茶,被朱金观他们连忙谢止了,说聊聊就好,千万别忙活。“两个小孩现在上学情况怎么样,都转到吴江来了吗?”“两个小孩都上小学了,都安排好了。”“家里小店经营得怎么样?”“生意还可以,我刚才在卸货。”一问一答,该社矫对象和朱金观等的关系似乎很亲密,像是朋友一般。
  听到该社矫对象正在卸货,朱金观他们忙劝说:“你身体不能累到,不能激动,一切还是以身体为主。上一次发病是什么时候啊?”听到回答还是两个月前,朱金观宽慰了不少。在去年夏天,社矫对象出现几天发作一次癫痫的情况,这让朱金观等人都十分焦虑,特别帮他申请,免除了每个月的8小时劳动时间。
  这位社矫人员告诉记者,朱金观他们一直很关心自己,虽然目前生活很正常,也没什么特别需要他们帮忙的地方,但是遇到困难的话,就一定会跟他们讲,因为他们就像朋友一样。自己也一直很遵守社矫纪律,绝对服从他们的管理。
  记者点评
  目前太湖新城(松陵镇)辖区内有刑满释放人员260人,司法所的2名工作人员要对其做好为期5年的情况跟踪工作;而辖区内80多名社矫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则由4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负责,每月都要对社矫人员进行跟踪、走访,工作量非常大。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所面对的都是曾经误入歧途的特殊人群,他们更需要得到家庭、亲友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一旦家庭、社会把他们排斥在外,他们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大。因此,我们特别重视对这类人群的帮教、走访,做了大量面对面的细致工作,排查重新犯罪的任何一个可能性,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他们的责任,更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最直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