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带头”力戒“四风”
来源:
《苏州日报》2014年2月25日01版
发布时间:2014-02-25 09:10
在昨天下午召开的市委常委会第一次学习交流会上,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蒋宏坤代表市委常委会,就坚决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承诺,努力做到“十带头”,为全市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作出表率,并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十带头”具体包括:
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带头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三访三促”等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和指标,不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带头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减少“文山会海”,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
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节俭办一切事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有关规定,杜绝特殊化和铺张浪费。
带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和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和“园区经验”,敢碰硬、敢较真、敢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巩固苏州率先科学和谐发展优势。
带头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按宪法和法律办事,按客观规律办事,健全完善决策机制,不制定不符合上级精神和法律规定的文件,不出台未经充分调研论证的政策。
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建设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的坚强领导集体。
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落实新时期好干部二十字标准要求,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不利用职权和影响力谋取私利,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十带头”具体包括:
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带头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三访三促”等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和指标,不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带头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减少“文山会海”,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
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节俭办一切事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有关规定,杜绝特殊化和铺张浪费。
带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和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和“园区经验”,敢碰硬、敢较真、敢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巩固苏州率先科学和谐发展优势。
带头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按宪法和法律办事,按客观规律办事,健全完善决策机制,不制定不符合上级精神和法律规定的文件,不出台未经充分调研论证的政策。
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建设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的坚强领导集体。
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落实新时期好干部二十字标准要求,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不利用职权和影响力谋取私利,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