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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特”:掐准特色不照搬——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之二
来源: 《苏州日报》2014年2月9日01版       发布时间:2014-02-10 11:19
  作为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也许我们有些同志认为,前面第一批已经有了很好的经验,照搬照用就行,不需花大力气,也能取得较好成效,这种想法要不得。
  教育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虽然主题不变、“镜头”不换,依然紧盯“四风”,但并不意味着把第一批活动经验“全盘拿来”。
  “要借鉴第一批活动经验,从实际情况和特点出发,搞好舆论引导,制定好活动方案,明确好政策原则”,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就扎实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准备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许多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好经验要借鉴,但绝不能照搬。应当看到,“四风”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和部门表现不一。扎实做好我市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必须掐准特色,科学筹划。
  要掐准“对象特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可以说是在群众“家门口”开展,其对象为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离基层和群众更近,是贯彻群众路线的“神经末梢”。参加对象面广量大,与群众联系更加直接紧密,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具体尖锐,这就要求我们更加强化问题导向,更加注重分类指导。
  要掐准“苏州特色”。苏州身处改革前锋和开放前沿,市场经济的先行地区,如何坚持和发展群众路线,应当有其自身的时代要求和区位特点,遇到的“问题”也往往是“率先”的。   因此,我们在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过程中,也一定要针对苏州实际来谋划思路,力求既符合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又体现苏州特色; 既完成全局“规定动作”,又创新苏州“自选动作”;既解决全国普遍性的问题,也要解决苏州特有的问题,确保群众路线的精神在苏州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更加注重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注重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对可能发生的种种复杂情况进行分析预判,并制定出预防和解决对策。”也就是说,在坚持各环节的刚性标准,真正做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同时,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严格的具体要求,才能让活动的开展不变形走样,让问题的解决比较彻底。
  惟有这样开展准备工作,才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