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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优惠政策助优秀人才“生根”吴江
来源: 《吴江日报》2013年12月7日02版       发布时间:2013-12-08 09:27
  记者昨天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江分中心获悉,为助力区“55352工程”资助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优秀人才“生根”吴江,吴江最新出台了针对优秀人才的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为这些人才在吴江置业安家助一臂之力。
  优惠政策规定,优秀人才可按规定在本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缴存期限可延长至解除劳动合同为止。离开本区时,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或提取手续。
  优秀人才贷款购房的,在还贷期间可以每年两次提取(或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偿还贷款;未贷款的,自购房之日起三年内也可每年两次提取(或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人才及配偶无自有住房,需租赁住房自住的,可每年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支付租金。人才的直系亲属也可同时享受上述政策。
  据了解,优秀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当地最高限额的2—4倍,贷款房源不受房型的限制,住房公积金吴江分中心还将协调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给予担保服务费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