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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讲座”:从民族宗教看和谐
来源: 《吴江日报》2013年8月26日A01版       发布时间:2013-08-26 09:16
  昨天下午,我区2013年“四新讲座”第六讲在吴江人民剧院开讲,江苏省委党校教授、江苏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江苏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米寿江解读《民族宗教与社会和谐》。
    米寿江充满激情地畅谈了3个问题:怎么看宗教?宗教是什么?执政党必须正视宗教存在的客观影响力。他从认识宗教本质的科学方法入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深刻的宗教哲理,世界各民族宗教发展的历史、内部构架、社会基本特征及宗教与社会和谐的关系。他提出,要正确认识民族宗教对国家、社会的影响,充分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米寿江称,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文化现象,不仅对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历史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甚至在当今世界仍然以不同方式影响各国、各民族乃至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宗教还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早已渗透到百姓日常生活的每一个层面。
  “讲社会和谐就要提到民族宗教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这五大关系中间,有两个关系是民族宗教关系,足以证明民族宗教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