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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的马上改 能做的立刻做—— 省级机关改进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首批整改承诺
来源: 《新华日报》2013年8月6日02版       发布时间:2013-08-06 11:28

  “通过媒体公开整改承诺,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是江苏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党建办主任、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盛克勤介绍说,省级机关部门单位特别是一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其作风怎么样、问题解决好不好,直接影响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关乎人民群众对活动的观感和评价。我们组织省级机关部门单位围绕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媒体公开整改承诺,目的就是要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就是要充分昭示省委从严务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鲜明态度,动真碰硬解决作风问题的坚定决心;就是要通过向全社会公开承诺,让广大群众监督,形成倒逼机制,更好推动问题解决,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句话,就是要问症于民、亮诺于民、立信于民。
  首批公布的整改问题是怎么梳理出来的?盛克勤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运用手机网络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近年来“三解三促”活动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各自职能,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目前省级机关大部分厅局都报送了重点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今后我们还将选择一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陆续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盛克勤还透露了确保承诺部门兑现承诺的举措:一是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评议机关作风建设的范畴,由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参与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直接评判机关抓落实的情况;二是通过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经常性督查与阶段性督查相结合等形式,加强对整改情况跟踪,推动整改措施落实;三是建立完善考评机制,把整改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欢迎媒体跟踪报道各项整改承诺落实情况,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本报记者 廖 卉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问题、意见】
  下放审批权限、提高行政效能
  【整改事项】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整改措施】
  1、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在妥善承接国家下放的投资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结合省情合理划分省市分级管理权限。做好现属省级管理权限事项的简政放权工作,国家下放的审批权限,按要求做好同步下放工作;其他审批事项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主动下放。修订完善《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法规。
  2、推进本委内部行政审批事项同步受理和并联审批,加快办理进程,提高效率效能。
  3、强化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并推广应用集电子政务、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监察于一体的“阳光发改”系统。
  【完成时限】
  2013年底

  省教育厅
  【问题、意见】
  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区域、城乡学校存在差距,少数学校择校生较多
  【整改事项】
  努力提高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建设工作,将教育资源配置情况、推动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从2014年开始,按照省政府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逐校对照,建立台账,促进各地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争取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城市薄弱学校建设。
  3、督促各地加大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培训力度,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新机制。
  4、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省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薄弱初中课程建设,启动小学文化特色建设工程,加强中小学思想品德建设,着力提升农村薄弱初中和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差距。
  【完成时限】
  到2015年底所有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求,7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5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

  省农业委员会
  【问题、意见】
  种子市场企业多、品种多,农民对选择种子企业、品种心里没底,部分农民因选种不当造成减产甚至引发生产事故,农民索赔难度较大
  【整改事项】
  打造种子品牌企业,让农民用上放心种子
  【整改措施】
  1、开展“江苏好品种”评选。让农民通过电台热线、手机短信、报刊杂志、网络平台等参与投票评选,引导农民关注好品种,帮助农民了解好品种、选择好品种。
  2、开展新品种展示,为农民搭建选种平台。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2013年全省建立夏熟作物新品种展示点210个,展示新品种48个,并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科技示范户在田间地头直观了解品种、选择品种。
  3、开展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资质专项清查,构建重质量、讲诚信的市场环境。2013年对省市县三级发证的297家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清理一批不合格企业。
  4、开展种子市场和质量专项检查,让农民用上质量好、性状优的种子。在春夏播和秋播供种关键季节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种子质量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市场供种安全。
  【完成时限】
  种子企业清查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首批“江苏好品种”评选活动在12月底前揭晓,秋播作物新品种展示、种子质量抽查和鉴定在12月底前完成

  省民政厅
  【问题、意见】
  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养老服务质量不高、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不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条件不高
  【整改事项】
  破解养老服务难题,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整改措施】
  1、在2012年基础上,新增3万多张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26.8张;加大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增强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能力。
  2、加强各类养老机构负责人和护理员培训,全省培训初、中、高级养老护理员7200名,力争使持证上岗率达到50%以上。
  3、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五类项目建设,全省新建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0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25 个“虚拟养老院”,为居家老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社区服务。
  4、加大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配备生活设施;开展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标准进行升级改造;推动全省50%以上的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5、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制度;落实城乡困难老年人供养标准增长机制;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基本养老服务。
  【完成时限】
  2013年底

  省财政厅
  【问题、意见】
  现代农业发展中财政政策支持的系统性不够、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撬动能力不足、推动产业公平竞争发展的服务平台缺乏
  【整改事项】
  创新财政支农政策体制和方式
  【整改措施】
  1、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创新试点,实行全价购机、县级报账结算,全面推广普惠制。对列入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56个品目机具实行全面普惠制,农民自主选择供应商和购买机型,销售价格随行就市自由竞争,补贴资金直接补给农户。
  2、改革财政资金分配方式,通过组建农民合作社共同基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现代种业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三农。
  3、完善秸秆还田政策,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由“县为单位的综合奖补”改为“作业补贴”,市县将作业面积落实到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通过考核省级按照10元/亩的标准,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或银行卡发放给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
  4、调整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河道补助政策,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同步实施,省级奖补资金经绩效考核后与区域供水资金捆绑下发。
  【完成时限】
  2013年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问题、意见】
  企业退休人员跨地区领取养老金时需要向银行支付手续费,加重了企业退休人员经济负担
  【整改事项】
  做好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切实解决养老金账户异地取款手续费问题
  【整改措施】
  1、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按照“异地居住、就近开户”原则,由退休人员自愿、就近选择养老金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具有异地发放条件的银行发放。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需调整代发银行的,可向原参保单位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2、无参保单位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需调整代发银行的,可向养老金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报送资料审核后,通知代发银行。代发银行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资料和工作需求,认真做好开户信息的确认、核实工作,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协调金融监管机构和各代发银行,免收养老金跨地区发放和领取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切实解决因支付养老金账户异地取款手续费给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带来的经济负担,确保按时足额便捷做好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
  【完成时限】
  2013年9月底前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推动政策落实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问题、意见】
  建议加快村庄环境整治,不能有的整治有的不整治;已完成整治的村庄要维护整治成果,注意村庄环境长效管理
  【整改事项】
  扎实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整改措施】
  1、将全省近20万个自然村按苏南、苏中、苏北分片落实任务,省市签订责任书,确保整治全覆盖。
  2、建立设施维护、道路修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长效管理制度,制定农民自主管理村规民约,通过公共财政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等途径筹措长效管理经费。对未出台长效管理办法的地区不进行全域验收,不落实长效管理人员、资金和制度的验收不予通过。
  3、组织东南大学、南京大学、省规划设计院、省村镇中心、省城市研究所等15家研究机构专业人员开展“江苏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意愿调查”,了解农民对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4、联合省妇联、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康居乡村我的家,村庄整治我参加”全省农村妇女、中小学生携手村庄环境整治系列活动。村庄的具体整治方案充分听取所在村农民意见,从农民需要出发实施整治。不大拆大建,不增加农民负担,从农民最需要解决、最有条件解决的项目入手,优先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道路通达等问题。整治中强调群众参与,引导农民主动投工投劳,参与家园整治与管护。在工作考核中,省、市、县、乡分别开展民意测评和问卷调查,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整治考核重要内容。
  【完成时限】
  苏南,到2013年底完成,苏中、苏北到2015年底完成

  省水利厅
  【问题、意见】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整改事项】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整改措施】
  1、组织有关市县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与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同步推进、全面对接的要求,修改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确保与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规划相衔接。
  2、会同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与有关市、县(市、区)政府签订年度项目责任书,并联合对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把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乡镇覆盖率和乡镇范围内区域供水农户入户率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覆盖工程全过程的质量责任体系,落实参建各方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督促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每一个建设项目的竣工时间,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5、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供水水质、供水水价的监督管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
  【完成时限】
  到2015年底,苏中、苏北地区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乡镇覆盖率分别达到98%、85%;区域供水通达乡镇的农村居民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

  省卫生厅
  【问题、意见】
  农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偏低,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整改事项】
  全面落实20种重大疾病保障惠民政策
  【整改措施】
  1、全面巩固两病(儿童先心病、急性白血病)医疗保障工作;全面推开6个病种(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开展12个病种(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医疗保障试点。新农合对相关病种的实际补偿比达70%左右,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范围,试点地区对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
  2、会同省有关部门完善提高20种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方案,督促各地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3、推进大病保险试点,对定为新农合大病保险省级试点的42个新农合统筹地区,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均达到15元以上,试点受益的参合人口达到2300万人,原则上按照当地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设定大病保险起付线。
  4、将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纳入各市重点医改任务考核,加强经常性的专项督导检查。
  【完成时限】
  2013年10月底

  省审计厅
  【问题、意见】
  审计结果公布力度不大,社会公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事项】
  修订、完善《江苏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办法》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或省审计厅网站发布;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发布,印制《江苏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单行本等形式,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
  2、扩大审计结果公告范围。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以及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结果;对本级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结果;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等。
  【完成时限】
  2013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