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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评论: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举措
来源: 《新华日报》2013年6月5日02版       发布时间:2013-06-05 09:35

  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布后,我省贯彻落实的两个《实施办法》今天公开发布。这是推进我省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治党从严,严必有法。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以制度管党、治党是我们党的鲜明特点和成功经验。党内法规是党内规章制度的高级形态,党内法规建设是党的制度建设的核心环节。面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艰巨任务,面对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迫切需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
  如果说,党的制度建设是“立规矩”,中央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备案规定》以及我省的《实施办法》,就是管住这些“规矩”的规矩,在党的制度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近年来,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法规制度数量不断增加,质量显著提升,覆盖更加全面,党内生活的一些主要领域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制定的统筹规划不够,有的法规制度过于宽泛、不便操作,有的落实的不到位。这些都影响了党内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党的十八大对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作出了明确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备案规定》出台后,我省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这两个《实施办法》,着眼于解决党内法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内法规建设的新举措,贯彻了法治原则,彰显了民主精神,体现了实体性和程序性的统一,为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制度建设的生命关键在于执行。我们要按照中央关于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我省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的总体安排,围绕加快形成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地方性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备案、审查、清理各项工作,确保党内各项法规制度真正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为不断开创“两个率先”新局面、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