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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多措并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来源: 《人民日报》2013年4月16日08版       发布时间:2013-04-16 08:51
  2010年,辽宁省在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初期,就确定了以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为龙头,以典型经验示范引领带动工作全局的工作思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全省遴选建立了39个省级示范点和280多个市、县(市、区)级示范点,覆盖了企业、村屯、社区、学校、机关5种党组织类型,使各级各类党组织都有示范的标杆,学习的样板。
  在总结示范点经验基础上,辽宁省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标准,构建了一整套考核评价体系。省里组织社科专家组对企业、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调研,运用现代组织行为学理论,制定了针对不同类型基层组织的学习型党组织考核评价体系,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指导手册》的形式免费下发各级示范点试行。该评价体系集任务书、路线图、考核表于一身,系统全面,分类细致,操作性强,使各示范点的建设更加规范,更加贴近工作实际。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反映,评价体系和《手册》“看着明白、拿着方便、用着顺手”。
  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辽宁还以各级示范点为基础开展创建学习型党委(党组)、学习型支部、学习型领导班子和争做学习型领导干部、学习型党员活动。这些活动突出了集体学习、调查研究、个人自学、考核评价等制度建设,更注重理论培训、宣讲服务体系等建设情况考核。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组织者、实施者、示范者,对所在党组织的学习起着决定性作用。辽宁在示范点建设中,始终突出一个重点,就是实施“排头兵工程”,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打造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排头兵”,做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领导干部学习的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仅要先学一步,学深一点,还要带头讲党课、作报告、搞调研,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学习上的难点问题。
  在鞍山市铁东区钢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把建设学习型街道社区作为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首要任务,打造服务群众、服务科学发展的学习品牌。党工委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纳入街道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各社区党委、各党小组、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研究、部署、督查、指导全街道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新格局。在街道干部中开展了“五个一”活动,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月读一本书,每季度举办一次专题讲座,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小结,每年进行一次学习评比表彰。
  辽河油田公司兴隆台工程技术处党委重点推行领导班子“211”学习模式,强化学以增智的基本保障。“211”,即处科两级干部每月集中学习2次,自学至少1次,深入基层调研1次,力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调研相统一、能力与工作共提升。集中学习,主要采取研读原著、专家辅导、务虚研讨等形式,系统学习政策理论和企业管理知识;同时,不定期组织领导班子扩大学习,由处领导讲业务、谈心得;每年分批对100多名科级干部进行脱产培训。自学方面,在学习上级推荐书目基础上,采取领导荐文方式,下发《未来企业之路》、《卓越的现场管理》等20余本书,要求各级干部认真自学。去年以来,处科两级干部共撰写理论文章144篇。
  辽宁注重宣传推广各级示范点创造的先进经验,巩固和放大示范点建设成果。全省及各地适时召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理论研讨会,宣传推广优秀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先后推出了沈阳市林业局党组、大连市西岗区委、鞍山市铁东区钢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清源县枸乃甸乡党委、锦州市客运总站党委、辽河油田公司兴隆台工程技术处党委等一批先进示范点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