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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帆前行正当时——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13年履新展望
来源: 《新华日报》2013年4月8日04版       发布时间:2013-04-08 10:48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八项工程”的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共同谱写“中国梦”的江苏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坚持科学民主立法,
  以法制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
  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中可以看到,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修订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江苏省邮政条例、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江苏省统计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0项法规。同时,为制定或修订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江苏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等19个项目开展调查研究。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编制2013—2017年立法规划,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立法项目、安排立法时序,抓紧制定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科学发展”、“两个率先”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法规立项、重要内容的论证制度,确保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科学性。加强立法过程中的调查研究,拓展立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认真研究各方面的立法需求,统筹兼顾不同社会群体、阶层之间的利益诉求。完善公众参与的各项制度,不断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认真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推动立法后评估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组建新一届立法专家咨询组和省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更好地发挥专家和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突出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不断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重点议题,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推动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今年将听取和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全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全省出入境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等7个方面专项工作报告,始终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等5项报告,强化对政府计划和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对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洁净的水。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湖泊管理与保护,保障湖泊生态健康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创新和改进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做好代表履职培训工作。针对换届后新任代表多的实际,开展好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不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组建代表小组和专业代表小组,组织好代表的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督促各国家机关认真落实向代表通报情况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权提供良好服务。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组织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更好地发挥列席代表在常委会审议中的作用。组织开展好基层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等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及时交办,在建议办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见面率、满意率和办成率。完善建议督办工作制度,对重要建议继续实行由常委会副主任和相关委员会牵头重点督办。
  指导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大力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认真做好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的培训,推动人大代表工作和基层人大工作更好开展。
  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扎实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知识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讨论问题、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同时,紧密结合人大的性质和履行职责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各项制度,促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是今年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年第一号文件就是《关于省人大机关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开展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对文件简报严格控制篇幅,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同时,对规范出访活动、简化工作接待及厉行节约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在机关建设方面,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努力提升机关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
  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代表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一定要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继承发扬历届常委会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向人民负责、对人民尽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真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向全省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