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防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空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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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04 09:23
为防止非公企业因经营问题导致职工党员离岗而不再符合建党条件,从而产生“空壳”党组织,湖北省广水市委组织部近期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防止非公企业建党“朝建夕改”,稳定了非公企业党组织,保证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广水市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对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进行“定期走访”和党建工作“月报制”。通过定期走访和月报,及时掌握非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尤其是党员人数的变化,对有继续发展空间和生存条件,但因管理或资金周转困难一时陷于困境的非公企业,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其渡过难关;对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困难的,采取“一帮一”的方式进行结对帮扶。二是对不具备独立党建条件的非公企业党组织,采取因地制宜、因企而异办法,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形式。职工党员全部离岗的,撤销党组织建制;部分离岗且党员数在3名以下的,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到其他党组织;虽有党员3名以上,但是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的,依托合适的非公企业成立联合党组织。三是对已具备独立建党条件的非公企业,在建立党组织之前,严格论证,通过“四看”严把关口:一看企业经营状况好不好、发展潜力大不大;二看有无合适的党组织书记人选;三看党建联络员培养的近期可以发展的成熟对象,能否填补党员流动带来的空缺;四看时机是否成熟。达不到四项要求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一般予以缓建。
(2006年8月 组织人事报第 1459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