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市级机关新录用人员下基层锻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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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7-21 15:40
我市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市级机关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中,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未满一年的,一律安排到各镇、街道、社区、村,本系统下属的派出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市组织人事部门选定的单位,接受为期1年的基层锻炼。2001年至2004年录用人员中,凡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有计划安排到基层锻炼。对新录用人员在基层锻炼期间实行考核管理制度,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突出对能、绩的科学评价。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办理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手续。试用期满但未经基层锻炼,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00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