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本级党员关爱基金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管理和运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苏州日报》2013年2月21日04版
发布时间:2013-02-21 09:52
2013年第2号(总第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受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的委托,苏州市审计局在上年审计的基础上,于2012年12月,对苏州市本级党员关爱基金(以下简称“关爱基金”)自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的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了阶段性审计。依据《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关爱基金于2010年6月28日设立,资金募集主要以党员捐赠、党费资助为主,并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基金帮扶对象主要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在苏贫困大学生,发放标准为低保户1500元/年,低保边缘户1000元/年,贫困大学生500元/年。市本级关爱基金由市本级及原七个城区构成,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
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关爱基金账户共收到捐赠、资助金261.06万元,利息收入7.67万元,另外,为成立苏州市党员关爱暨帮扶困难群众基金会,市区两级财政拨款14500万元;同期发放“贫困大学生帮扶金”71.5万元(共资助苏州大学等22所高校1458名贫困大学生),手续费支出0.02万元;余额16037.97万元(含至2011年6月底结余1340.76万),其中16000万元作为新成立的苏州市党员关爱暨帮扶困难群众基金会的原始基金。
我市广大党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推动了本阶段关爱基金帮扶贫困大学生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党在高校教职工、青年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增强了党在高校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审计结果表明,苏州市本级党员关爱基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苏州市审计局
2013年2月6日
关爱基金于2010年6月28日设立,资金募集主要以党员捐赠、党费资助为主,并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基金帮扶对象主要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在苏贫困大学生,发放标准为低保户1500元/年,低保边缘户1000元/年,贫困大学生500元/年。市本级关爱基金由市本级及原七个城区构成,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
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关爱基金账户共收到捐赠、资助金261.06万元,利息收入7.67万元,另外,为成立苏州市党员关爱暨帮扶困难群众基金会,市区两级财政拨款14500万元;同期发放“贫困大学生帮扶金”71.5万元(共资助苏州大学等22所高校1458名贫困大学生),手续费支出0.02万元;余额16037.97万元(含至2011年6月底结余1340.76万),其中16000万元作为新成立的苏州市党员关爱暨帮扶困难群众基金会的原始基金。
我市广大党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推动了本阶段关爱基金帮扶贫困大学生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党在高校教职工、青年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增强了党在高校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审计结果表明,苏州市本级党员关爱基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苏州市审计局
201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