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换届大规模考察干部的需要,贵州省贵阳市最近全面实行干部考察员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准确考察和评价干部的工作机制。
今年3月,贵阳市委组织部组建了一支由组织部机关和市直单位从事党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工作的人员组成的260人的干部考察员队伍,并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从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具有两年以上组织、人事、纪检工作经历作为必备条件。
新任干部考察员,要在接受集中培训的基础上,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考察员资格。同时,市委组织部建立干部考察员个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其工作情况定期评价,适时淘汰不合格者。对在干部考察中不适应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考察员资格;对因考察工作过失导致任用决策失误的,除取消其考察员资格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
建立干部考察员队伍的目的在于为组织选好人用好人。贵阳市委组织部把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严格规范干部考察程序。在对领导班子考察时,广泛吸收各地干部考察考核的有益做法,采用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为了准确评价干部工作实绩,根据考核对象和单位的不同情况,选派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考察员组成考察组,拓宽了考核评价视野,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更加全面和客观,避免了“外行”考察“内行”,满足了对各种类型干部考察的需要。
为了方便群众对考察员的监督,干部考察员在工作中必须佩证上岗,同时公开考察程序和考察对象。干部考察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还必须遵守“六不准”纪律:不准违反干部考察工作程序;不准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准凭个人好恶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准泄露考察工作情况,不得在非考察相关工作场合议论干部考察工作;不准参加与考察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特殊关系对象的考察;不准接受考察对象、考察单位的宴请和安排在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和接受赠送的礼物、礼金及借考察之机牟取个人私利。对考察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各级机关及干部、群众,可向市委组织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检举。
(2006年7月 组织人事报第 1448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