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对社区党员实施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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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2-21 00:00
东台市针对社区党员数量递增、成分多样化的现状,积极采取“直管、协管、托管、接管、双管”等办法,切实加强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一是对“两新组织”党员实行“直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社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社会团体等“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及党员,直接纳入到社区党组织管理,对个别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两新组织”直接由街道党委管理。二是对流动党员实行“协管”。根据社区内流动党员具有分布广、流动快、身份隐蔽等特点,社区党组织通过成立综合党支部、流动党员活动站等途径为流动党员安“家”,使他们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同时建立流动党员登记表、活动卡片,掌握外来党员的来由、身份和表现,主动与外来党员所在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协助教育管理。三是对下岗职工党员实行“托管”。针对下岗职工党员到社区后流动性相对较大,管理教育比较难的问题,社区党组织积极依托社区内服务中心、家政、物业公司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保持与托管单位的经常联系,互通信息,加强指导。四是对退伍军人、毕业学生及失业人员实行“接管”。每年都有一批退伍军人、学生党员及失业党员,因为工作、就业单位尚未落实,无法过正常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而成为“口袋党员”。街道社区党组织及时把这部分党员“接管”过来,将组织关系挂靠在社区党组织,负责搞好单位落实前的管理教育工作。五是对机关在职党员实行“双管”。全面实施在职党员参与社区管理的“双向三卡制”,结合机关在职党员“一人一岗”活动,加强对机关在职党员8小时之外的管理教育,为整合社区政治资源优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在职党员良好形象,发挥积极的作用。
(2005年2月 东台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