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在实施领导干部辞职、降职有关规定过程中,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大问题没有、小问题不断,纪律处分够不上、简单告诫效果差的现象,推出“领导干部辞职、降职记分卡”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因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党风廉政、群众公认等方面存在问题,情节轻微,但屡次发生,在3年内扣分达到7分的,应辞职或降职。到目前为止,该市已有3名领导干部被责令辞职。
扣分内容包括两类。一类是扣1分,主要有:组织观念不强,在单位内部闹不团结;原则性不强,在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而造成影响;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不履行居住地义务,社区干部反映强烈;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管教不严,引起群众议论;违反机关正常工作纪律,造成一定影响的;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节轻微。另一类是扣2分,主要有:对上级政策、工作部署执行不力、敷衍塞责,对下级执行情况督促落实不力;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存在失误;未执行党委议事规则,擅自决策造成工作被动;遇重大突发事件,接通知后未立即赶赴现场或到达指定地点,未履行职责的;参加上级组织统一安排的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考核或考试不合格;工作不力,导致群众集体越级上访或聚众闹事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满意率在70%以下或在一年内受纪检、检查部门通报批评二次以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财经纪律,经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认定有主管责任的;届末人事调整,领导职位全额定向推荐票少于二分之一的。
记分卡一式三份,市委组织部、所在单位、个人各执一份。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人大、纪律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所在单位和群众对领导干部个人日常表现的反映,负责日常的记分工作。每次扣分必须经过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在市委常委会上通报后方能正式记入记分卡内。三年内扣分达到七分者,经市委常委会确认后,由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作出辞职或降职处理。
(2004年8月 东方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