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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狠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规范化建设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2004-06-10 00:00

  近年来,焦作市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整体格局,狠抓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规范领导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一)设立规范的领导机构。市委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县、乡两级分别成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组织网络。
 (二)健全规范的责任体系。一是纳入年度责任目标,与“三级联创”、“城市分行业创五好”活动考评和干部考核挂钩;二是建立市、县、乡三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三是强化组织部门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职责。
 (三)建立规范的指导帮扶制度。“三个指导”,一是指导企业党组织坚持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二是指导企业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三是指导企业党组织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载体。“两项帮扶”,一是建立企业党务工作者后备人才库,适时向企业选派党务工作者,进行工作力量帮扶;二是通过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培训,协调企业党组织和各个方面的关系,促使企业主理解支持党建工作,进行工作环境帮扶。
 二、规范组织设置,夯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础
 (一)规范工作要求。提出“三个同步”工作要求,即企业组建与党组织建立同步,党组织建立与负责人配备同步,负责人配备与党建工作开展同步。
  (二)规范隶属关系。在党组织隶属关系上提出“四为主”的指导性意见:对“土生土长”的中小型企业,以属地管理为主;对行业特征明显的企业,以行业管理为主;对相对集中的大型企业,成立工委、党委,以集中管理为主;对跨村、跨乡镇经营,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以资产关系为主进行管理。
 (三)规范选配方式。采取“三步走”方式,即企业党组织负责人首先立足于企业内部产生;企业内部无合适人选的,在非公有制企业之间横向选派推荐;非公企业中无合适人选的,由上级党组织委派。
 三、规范活动开展,增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一)规范活动方式。坚持“小型、分散、业余、灵活”的原则,采取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方法。
 (二)规范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职能进行定位,即政策法律落实的监督者,职工权益的维护者,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者,企业经济发展的推动者。
 (三)规范党员作用发挥的途径。将非公企业党员先进性定位为五模范:即团结职工的模范、企业管理的模范、钻研技术的模范、政治学习的模范、无私奉献的模范。开展“一帮一”、党员奉献平台建设,岗位竞赛等三项主题活动。
 四、规范管理考评,促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上水平
 (一)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党务工作者例会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及典型培育制度。
  (二)规范考评方式和内容。通过 “五查五了解”的方式,突出日常工作的扎实程度、社会满意程度在考评工作中的份量。

 (200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