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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柔情的女检察官——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李冬梅
来源: 《吴江日报》2012年7月1日02版       发布时间:2012-07-01 10:17
  女检察官,在人们的印象中,她们经常与杀人案、盗窃案等刑事案件打交道,是侠骨柔情的“铿锵玫瑰”。那么,现实生活中的她们是如何的?
  李冬梅是吴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一名检察官,记者走进她的办公室,看见办公桌上高高地垒着案卷,李冬梅正伏案翻阅卷宗。刚从南京培训回来的李冬梅还没来得及踏进家门,就先赶到检察院,忙起了手头的工作。
  办铁案,办好案
  2006年,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的李冬梅怀着“惩治犯罪”的信念,走上检察官岗位。工作5年多来,李冬梅始终率先垂范、爱岗敬业,第一年独立做承办人,就办理起诉案件157件、250人,所办案件数量全院最多,且无一错漏。
  在刑检科工作的三年中,李冬梅承办了近500起刑事案件,其中包括一些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为了保证从阅卷、提审、制作审查终结意见书、起诉书到出庭支持公诉、审查判决书的合法合理,李冬梅在每一个环节都投入大量的精力,平时也会自觉主动利用晚上时间和双休日加班,勇于挑战疑难复杂案件。
  兢兢业业地努力工作最终有了回报,2007年,李冬梅获得苏州市检察机关第四届司法警察警务技能培训考核竞赛女子组总分第一名,2010年、2011年分别被吴江市人社局嘉奖。
  法不容情,执法有情
  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容情”,确实如此;但是真的在执法的时候不能体现法律柔情的一面吗?
  李冬梅认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又要从犯罪情节轻重、社会危害影响、嫌疑人悔罪表现去认真分析是否有不捕不诉的条件。在她工作的5年多中,着重对一些轻伤害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对符合不捕不诉条件的积极提请检委会讨论决定,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年内,李冬梅共提请检委会讨论并决定相对不起诉案件8件、绝对不起诉案件1件、存疑不起诉案件2件。
  发挥女性优势,人性办案
  “办理案件的时候,面对不同的被告人,要用不同方式对待。作为一名女检察官,在办案中要发挥女性的性格优势,处理问题更加细腻和周到。”李冬梅说,自己是个有耐心的人,有时会遇到被告人不配合案件审理的请况,这时就要根据被告人的年龄、家庭和文化层次等客观因素进行分析,注重法治教育、探索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对被告人讲明情况,分析事实关系。
  对于未成年人,李冬梅更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希望那些不幸失足的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从而走上自新的道路。不仅如此,李冬梅还走进看守所,与女性犯人谈心,疏导的同时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
  “柔情侠女”原来是“开心果”
  生活中的李冬梅还是一颗大大咧咧、时常给人带来欢乐、笑容明媚的“开心果”。
  “人们联想到的检察官应该是‘铁面’严肃的,所以在外少有人相信我是检察官,多半认为我是当老师的。”李冬梅笑着说。
  作为法律人的李冬梅在庭审中能够做到镇定自若、态度不温不火、答辩有理有节,以理服人;法庭外的李冬梅在公诉科这个平均年龄不到30岁的年轻团队中,是出了名的“开心果”;工作之外的李冬梅喜欢运动,热爱自助游,上微博、逛街……这些女孩子喜欢做的事情,她一样都不落下。
  刑事检察工作任务繁重,办案的过程繁重而辛苦,李冬梅打趣说,爱美的她在工作之时很少穿高跟鞋,因为办案时间紧凑时常需要跑。这名铁面与柔情并存、有一些俏皮可爱的女检察官说,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名法治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