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桃源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工作细心,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能力素质。
2.吴江户籍,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夫妻分居两地),不受户籍限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讲解工作经历者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文明,品貌气质佳,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5.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者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导游证以及普通话、外语、计算机等级证,各种有关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提供结婚证书和在吴江区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12月1日—12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到桃源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桃源镇人民政府411室)现场报名、初审。
2.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采用演讲形式,分数以百分制计,设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桃源镇公开选聘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并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设合格分数线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取人岗相适度评分高者。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和政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其他面试分数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和录用。对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参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桃花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年薪不低于10万。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2-63853304,
监督电话:0512-63854230
桃源镇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