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吕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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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6 16:24
平委发〔2017〕76号
各村党总支(党委),办事处党工委,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党组织:经2017年12月18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陈吕窈同志任平望镇综合执法局一中队(保障)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大社区党总支书记职务;
陈思敏同志任平望镇人事助理(副股职)(试用期一年)、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建华同志任梅堰农贸市场负责人,免去其梅堰社区党总支书记职务;
庄佩玉同志任梅堰社区党总支书记(定工正职),免去其平望镇督查办副主任职务;
张灵明同志任南大社区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平望敬老院院长、党支部书记职务;
凌华同志任平望镇敬老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南大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明确曹瑞同志为定工正职干部;
明确顾文彬同志为定工副职干部;
明确金彩芳同志为定工身份干部;
明确蔡祎滢同志为定工身份干部;
黄伟国同志任平望镇信访办主任助理(定工身份);
吴晓凯同志任平望镇信访办主任助理(定工身份)。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